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惠安达利世纪酒店大楼、商业中心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项目通过验收的通知
泉能组[2018]12号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惠安县达利世纪酒店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召开惠安达利世纪酒店大楼、商业中心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项目专项验收会议。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踏勘、审核项目的能效检测报告及相关验收资料,一致认为该项目系统运行正常,用户反映良好,经济效益可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可再生能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通过验收。项目业主针对专项验收会议纪要所提及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相关资料报请组织验收单位确认备案。同意惠安达利世纪酒店大楼、商业中心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项目通过验收,能耗测评报告实测面积为122961.65平方米。
泉州市、惠安县住建局、财政局将按照《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建〔2012〕474号)和《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及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泉建科〔2017〕34号)拨付后期专项补助资金,具体补助资金将另行发文。
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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