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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www.2233b.com部门预算说明
  [2018-02-08] 【字体:  】【 打印 】【 关闭此页

2018年www.2233b.com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www.2233b.com的主要职责是:泉州市政府综合管理城市建设和基本建设实施的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www.2233b.com总编制数336人,实有人数310人,其中行政编制 58人,事业编制278人。包括1个行政机关及13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www.2233b.com

财政补助

58

52

www.2233b.com总工程师办公室

财政补助

23

19

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财政补助

24

23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财政补助

68

63

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

财政补助

12

9

泉州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

财政补助

7

7

泉州市南建筑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财政补助

5

5

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财政补助

19

19

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

财政补助

50

48

泉州市房屋征收中心

财政补助

6

6

泉州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

财政补助

33

31

泉州市白蚁防治所

财政补助

16

15

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

财政补助

6

5

泉州市建材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

财政补助

9

8

三、部门主要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将按照全省住建工作视频会议及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推动泉州城乡建设提档加速,加快古城提质、新城集聚,切实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实施“四心工程”,持续开展“XIN”行动,加强和改善民生保障,全力推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提高群众居住幸福感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定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稳定房地产市场供给。全年力争完成商品房销售1398万㎡,比增15%;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62万㎡,比增8%全市计划供应房地产用地6657.95亩,可建住宅约1093.68万平方米。会同国土部门深入推进房地产用地清理整治,对95宗未按时开工的土地(可供开发土地303.8公顷,可供开发建筑面积68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63.98万平方米)逐宗分析原因,确定处置意见并倒排计划推进。加快房地产用地开发进度和项目建设进度,督促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尽快办理预售并对外销售,确保商品住房库存合理。

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完善“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竞配建”等土地竞拍方式,防止高地价推涨房价。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在实行公开摇号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安排较大比例的套数,专门用于满足首套需求。配合相关部门细化差别化财税、信贷政策加强市场秩序整治和舆论引导,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注重政策对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的引导作用,切实防止不实猜测和虚假信息误导群众。

制定稳控房价中长期规划。立足未来8年,按照近期和中期“两期目标”,实行重点片区和县域“两层调控”、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侧平衡”、前端源头和后端预警“两端施策”,建立稳定房价长效机制。按照“1+N”的形式,编制重点片区发展规划、土地收储和供应计划、住房发展规划、预警响应机制、考核奖惩规定等配套措施,确保稳控房价规划落到实处。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构建新房市场、存量房市场与住房租赁市场体系,通过政府集中建设、适当安排租赁住房用地、在土地出让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在商品住房供求矛盾突出、价格上涨压力较大、人口净流入的地区,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合理安排共有产权用地,重点解决本地户籍无房户、符合购房条件外来人口等群体的居住需求。

提升住房供应和保障水平。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实施2018-2020棚改三年计划,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9644套(户),基本建成6340套(户)。加大公租房分配管理力度,加快预分配项目的交付使用,提高公租房配置效率。继续实施分类保障、定向分配,在一线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等6类对象的基础上,将公安协警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分类保障范畴,努力实现精准保障。落实人才住房支持工作,采取购房补助、租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和购买人才限价房等措施,多种方式解决我市引进人才“有房住”问题。多渠道筹措保障房房源,满足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实物保障需求,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认真抓好住房保障对象公租房货币化补贴,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补齐短板丰富内涵,提升城市发展宜居度。

全力推进“攻坚2018”城建项目,以城市双修和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为抓手,组织实施一批提升城市形象、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民生保障、提高宜居指数的项目。

全力推进“攻坚2018”城建项目。全市计划实施城建项目580个,年度计划投资约460亿元。其中古城提质项目64个,计划投资17.99亿元;新城集聚项目19个,计划投资44.8亿元。市住建局负责实施的项目16个,年度计划投资约32亿元。要重点实施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等项目,力争至2018年底,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全线建成并对外开放,并加快推进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等项目进度。

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以“城市双修”工作为载体,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增强城市的宜居性。持续深化交通提升,计划实施交通提升项目共计52个项目,其中整治项目35个、启动干道建设及大型改造工程13个、规划前期研究项目4个;初步安排的建安总费用73.38亿元(不含项目征迁费用及部分项目已另行安排费用),2018年计划竣工项目14个。全面落实好省上下达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计划新增建设公共停车场停车位3400个,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以上。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中心市区实施项目14个,重点对老旧小区道路、管网、围墙、消防、安防设施完善修复和小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启动“生态连绵带”建设。依托山林、水体、湿地、田园等生态格局、自然资源,利用绿道将自然生态体系衔接连绵成片,与配套完善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融合为一体,满足居民群众休闲健身的需求。围绕构建“一环一湾十廊”生成一批项目,抓好晋江、洛阳江下游两侧规划建设及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居民常走,客人常走”的门户廊道景观,构建惠及全市域广大市民的生态环境体系。

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实施《泉州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普查。“一厂一策”编制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具体项目清单和完成时限,全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60公里以上,完成投资6亿元以上。完成全市剩余2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三)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上新台阶,积极试点特色村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着力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传统文脉,积极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农村。

全力打造小城镇建设升级版。按照“特色发展、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总体思路,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22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力争全年实施项目550个以上,完成投资350亿元以上。要通过提升特色产业、营造宜居宜业宜商环境、创新正向激励的机制体制,推动试点镇由“补短板”向“塑特色”提升,积极引导蚶江镇、龙门镇、水口镇等试点镇加快形成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休闲旅游等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

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村镇。按照“预备考察、扶持创建、考核验收”的创建程序,全面推进市级39个特色小镇、19个特色乡村创建活动,遴选一批主体积极性高、县级培育有力、工作基础好、规划有亮点、方案可实施的特色村镇重点扶持创建。积极开展培育发展特色村镇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组织对口单位“定人定点”跟进指导,通过特色村镇“创客+”等活动载体,推动试点探索“产业+”、“文创+”、“旅游+”等运作模式,实现产业跨界融合。

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131个村庄环境整治建设任务,打造12个产业特色型、滨海渔家型、乡村旅游型等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村。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城郊型”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集聚型”配建小型污水处理站、“偏远型”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等方式,完成48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80925户(其中5800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引导和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落地3个以上PPP或购买服务工程包。大力推进农房建设试点,编制村民建房标准图集,组织规划设计团队适时“陪伴式”服务,打造试点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村庄风貌管控,落实督促检查,创新评比和奖惩激励机制,发现和挖掘正反典型,树立赶超比学氛围。

持续推进石结构房屋和农村危房改造。全年力争完成石结构房屋改造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户和晋江、石狮6个八度抗震设防区乡镇石结构房屋改造。集中力量创建一批石结构房屋成片改造示范区、传统石结构建筑保护示范点、石结构房屋修缮加固示范户。对无人居住、一户多宅的石结构房屋,纳入常态化管理,次序推进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开工346户、竣工938户(含592户2017年已开工改造任务)的改造任务。重点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加大对南安、安溪等任务较重地区推动和支持力度。推广成本底、工期短、效果好的修缮加固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巡查、第三方机构评定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成效。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重点支持2个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开展保护整治,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乡土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建设一批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四)深化建设领域改革,增加住建行业贡献力。

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部署,持续深化住建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行业的科学指导和宏观调控,不断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的信用体系,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推动建筑业新一轮转型发展。全市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645亿元,比增8%,进一步巩固建筑业为支柱产业的地位。新增一级建筑业企业10家。贯彻落实省政府新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出台我市建筑业扶持政策,在简政放权、产业结构改革、金融支持、总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才培养、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加大力度。实施差异化引导,鼓励外地高等级资质企业、稀缺专业的企业、央企二级法人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泉州,扶持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装饰装修、古建筑、幕墙、隧道等专业化企业。对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按资质标准从严核定,对迁入泉州市域的外地低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从严把关。对施工企业在我市的建筑市场行为进行综合评价,与招投标挂钩,提高优秀诚信企业中标概率。组织1-2次省外建筑市场考察“走出去”活动,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总结工程总承包试点经验并进一步推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落实我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加快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完成装配式试点项目5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至少2家装配式基地项目落地,督促各地落实新招拍挂商住用地设定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20%以上。

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要坚守安全底线,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开展文明施工“三年行动”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观摩会,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创新建筑施工监管手段,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双随机检查APP,对接市场主体及中介机构监管平台,逐步推广远程视频监控措施,完善远程监控抓拍等功能,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扬尘治理,逐步推广扬尘侦测联动系统,PM10数据超过预警值时自动报警并启动喷淋等压尘设备。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扣除机制,营造文明施工良好氛围。加大渣土运输整治力度,深入落实渣土车整治“三年行动”,发挥国企示范作用,确保中心市区受监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基本遏制滴洒漏乱倾倒污染,初步形成建筑渣土监管、执法与服务“三位一体”新模式。加快渣土车管控平台升级改造,强化点面结合巡查,规范安全、文明运输行为。

建立行业管理信用体系。面建立住建行业7大市场主体和8大中介机构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经营的行业发展环境。尽快建成运营全市住建行业信用体系综合平台。注重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及成果应用,建立“红黑榜”和“奖优罚劣”制度。继续健全和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定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将“双随机”抽查机制与住建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

提升房屋征收管理水平。尽快运用房屋征收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全市房屋征收管理,实现全程动态监管。继续打造房屋和谐征收典型,继续培育和谐征收的区域,提高房屋征收管理水平。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以新时代的思维统揽全局。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持续用心用情用力,不断开拓发展新格局, 践行时代新使命,展现行业新气象,创造住建新业绩。

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要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以“建设海丝新城,住建党员当先锋”为载体,深入开展住建行业特色党建主题实践活动。要加强党建工作“三级联动”,积极发挥住建系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上下联动,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形成态势,形成氛围,以党建促城建,不断推动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

优化行政服务有新举措。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减权放权, 再造和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扩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覆盖范围,推动更多“最多跑一趟”事项优化为“一趟不用跑”。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做好电子证照应用工作,推进建筑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无纸化审批。采取提前介入、事中指导、事后跟踪服务模式,加强项目审批服务台账管理,促进审批服务提质提速。

激励干部队伍新形象。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发展的重要保障来抓,注重班子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配合协调,做到团结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积极推行“一线考核干部”,注重在项目建设、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等关键时刻考察干部、识别干部。要注重干部培养,建立干部成长档案,搭建干部成长平台,培养识大体、顾大局、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壮大发展建设骨干力量,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充实干部职工知识结构,提升思想素质,为住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补足动力。

创建精神文明新风貌。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美德,落实“四个自信”,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要抓好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精心组织“遵守‘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细化文明单位日常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住建行业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效。

促进廉政建设出新成效。要持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教育学习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全面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贯彻执行党内“两项法规”,注重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按程序办事操作”的良性工作机制,注重敏感岗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紧紧盯住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监管、资格审核审批、干部提拔选任等重点领域,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条例》、《准则》等的执行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氛围,为住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保驾护航。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www.2233b.com部门收入预算为34816.79万元,比上年减少2498.8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东海公共文化中心及海丝申遗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61.3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013.5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43.94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09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816.79万元,比上年减少2498.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8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2.3万元,项目支出30138.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561.33万元,比上年减少11258.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东海公共文化中心及海丝申遗市级整治项目支出未安排。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运行(项级科目)124.94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建材和散装水泥管理中心的人员经费、基本支出。

(二)档案馆(项级科目)258.29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人员经费、基本和专项支出。

(三)博物馆(项级科目)63.63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南建筑博物馆筹建办公室的人员经费、基本和专项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67.75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支出432.32万元,主要用于1个行政机关及13个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科目)支出79.07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泉州市白蚁防治所、泉州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及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60.76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人员医疗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119.92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下属9个事业单位的人员医疗支出。

(九)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级科目)826.54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人员经费和基本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级科目)331.7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专项支出。

(十一)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651.19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总工程师办公室和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的人员经费、基本和专项支出。

(十二)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级科目)1169.61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泉州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人员经费、基本和专项支出。

(十三)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级科目)1663.61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泉州市房屋征收中心、泉州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泉州市白蚁防治所和泉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的人员经费、基本和专项支出。  

(十四)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级科目)4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的专项支出。

(十五)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级科目)支出12700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支出及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以奖代补”专项支出。

(十六)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级科目)支出972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农村污水管网建设补助专项支出。

(十七)水利工程建设(项级科目)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晋江下游生态整治(PPP项目支出)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013.52万元,比上年增加832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270.52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专项支出。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级科目)8743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专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4.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7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www.2233b.com(包括下属13个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3.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22.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9.5万元。主要用于局领导根据省政府及市政府要求安排出国培训,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4.48%,主要原因是减少出国培训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2.36万元。主要用于www.2233b.com机关及下属13个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和迎接各类检查的接待活动。比上年减少8.58%,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8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运行费8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85万元,比2017年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车改革后按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及租车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5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www.2233b.com及下属13个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其他用车3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2018年2月8

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住建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