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2日,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地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29号新华综合大楼一楼,法定代表人肖广。公司由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股比60%)、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股比30%)、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比5%)、泉州源和创意产业园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股比5%)共同出资组建。公司经营范围: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的投资、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组织策划文化活动等业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禁止且未规定许可的行业及项目自主选择。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配备管理人员30人,设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运营管理部、资金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五个职能部门。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的基本情况
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立项依据:泉发改审[2015]62号文件。项目用地面积约12.96公顷(约194.4亩),总建筑面积约32.6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科技与规划馆、工人文化宫、大剧院、图书馆四个场馆和位于中央的市民广场(含商业配套)。项目用途:完善城市功能、落实文化惠民、壮大文化产业、拓展文化交流,展示泉州古城多元文化魅力、推动文化传承保护和繁荣发展。
2.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1)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推进文化繁荣、打造精神家园,保护延续城市文脉的需要;弘扬闽南文化、复兴古城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的需要;助推产业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城市功能升级的需要;响应国家号召、建设文化名市,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的需要;推动文化兴市战略、落实文化惠民,强化文化服务水平的需要;突破设施发展瓶颈、增强场馆能级,满足市民文化消费的需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调整城市结构,改善城市人文环境的需要。
(2)项目论证过程: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建设模式经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有关会议研究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市发改委审批;项目物有所值评估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通过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项目预期投资估算约34.52亿元。项目建设后,四个文化场馆(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单位开展公共业务。项目规划的地下商业(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停车位(1917位)、广场商演、广告预计每年经营收入约2600-4400万元。项目社会效益:培育文化市场,增强城市文化产业竞争力;丰富泉州文化产品,陶冶人民群众高尚文化情操;改善泉州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旅游层次。
二、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项目选用因素分析法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包括: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产出与效果情况。
(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
经现场勘验、检查、核实,该项目各项考核指标均符合要求,各项指标评价分值较高,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该项目按时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按计划目标顺利推进,能够通过采用新型施工技术、应用新型材料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2.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承担单位的人员配备合理,设备、信息等支撑条件保障好。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项目资金能够按期足额到位;资金支出按计划安排支付;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会计核算资料完整且入账及时。
(三)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
经济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建设推动周边片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管理岗位上提供就业超过100个,工人岗位500个以上。项目建成后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区域公共配套,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将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环境影响方面,该项目建设提高了城市人文环境。
可持续影响方面,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效益、人文环境、城市文化品位将具有持续的良性影响。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分析(包括指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详细说明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主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具体体现以及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等);
(三)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项目实施的经验:一是注重策划论证;二是注重协同协作;三是注重专业服务;四是规范管理;五是制度落实。
2.存在的问题:由于项目公司在资金的管理中比较注重实际需求以及成本控制,各股东资本金的注入(项目投资额30%)、项目贷款也是依据项目的进度按需提用,项目预算的计算是以合同为依据(存在完成量,提款日期的偏差),导致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支出有较大差异。偏差在第二个预算年度进行调整。
3.改进措施:(1)项目公司根据预算年度的实际投资情况,及时(预算年度的第四季度)实施机构沟通协调,及时调整偏差。(2)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比如社会资本的自有资金收益)。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由于项目前期投资建设过程中,项目概算和预算同步处于编制审核中,为加快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投融资暂按设计估算进行计划,与今后实际概预算造价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在资金预算、使用计划与实际投资也相应会存在一定偏差。项目概预算批复后,将对项目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进行及时调整。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本部门项目组织和财政管理方面
在项目组织方面,将继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工程安全质量管控、成本控制,及时协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在财政管理方面,加强项目投资计划控制,按规定申报和使用财政补贴,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管理。
(二)加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后续将继续加强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计划,按照预算绩效考评体系进行定期评价,及时纠正预算与实际资金使用的偏差。
副本附件1: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2016年度).xls
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