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 (记者谢曦)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即日起至今年年底,我市将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督促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预防和遏制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并从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月至11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通知要求,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和障碍物及乱拉电线充电行为,对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问题,应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消防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同时,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要求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停放车辆不宜过于密集,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进行统一维护。
此外,新建住宅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要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对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小区,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充分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对受到空间限制,增建、扩建和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确有困难的老旧小区,可选择在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
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物业小区,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将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落实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