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发挥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2018年度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申报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申报的项目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单栋大厦2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其他综合项目(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信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区等)5万平方米以上。二是参评项目入住率(或使用率)达50%以上,外观整洁、美观。三是物业服务企业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四是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五是物业服务企业在申报前1年内未发生经市、县(市、区)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六是申报项目消防系统验收合格或者消防系统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且有消防预案。七是自评分值达85分以上。
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企业可向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初审后,由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初定7月下旬将组织2018年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现场考评验收。(泉州晚报)